由商標搶註論商標申請的重要性

2020/09/21

作者:智權專員陳詩云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商標可以代表著企業的口碑形象甚至是消費者主要的識別依據,當企業花費人力及大量金錢進行研發產品或宣傳服務,在消費者間已建立起相對應的知名度後,可以視為是企業成功的第一步,在公司發展上等於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。以台灣商標的註冊申請制度所採的「先申請主義」中,從競爭同業或是商標蟑螂的角度來看,對於發展、推廣上已經有所成就的企業,無論該企業體大小,若沒有申請商標註冊即成為了一隻肥羊,也就是說,當競爭同業或商標蟑螂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先進行註冊申請,利用原商標使用者辛苦建立起的商譽,搭起了原商標使用者的便車,省下行銷宣傳的成本;或佔用該商標名稱,在原商標使用者欲申請商標註冊時敲詐一筆;抑或是於商標註冊後向原商標使用者以商標侵權為由興訟,迫使原商標使用者與之和解、賠償。

        中國大陸近日則有一件有趣的意圖搭便車的商標案例,2018年5月11日梅州新都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提出「阿京騰百」的商標註冊申請,於2019年2月核准註冊,乍看之下這個「阿京騰百」不覺有異,但該申請人並非僅申請1個類別,而是45個類別,全類別申請,其意圖可疑,此時再細細聯想這四個中文文字的關聯,不剛好就是「阿里」、「京東」、「騰訊」、「百度」中國四大網路平台的字首結合嗎?於是四大網路平台即聯合,對上述45個商標提出異議申請,歷經18個月,於2020年8月26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了異議成立的決定,「阿京騰百」45個商標不予註冊。

        可見,連中國最大的四個網路平台聯合提出異議,仍要耗時一年半載才能將他人利用小聰明進行的商標註冊撤銷,以保障自身經營的商標商譽不被稀釋,這一年半中對上述45個商標所花費的金力不容小覷,更何況是剛起步的企業或是公司行號,如使用的商標有爭議案件纏附,會因為擔心有侵權疑慮或可能再也無法使用這個商標,便無法無所顧忌再投入更多成本進行廣告行銷,也可能會會暫時停止販賣相關商標商品,這對初露頭角的企業來說,這種爭議案件中所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可能較難負擔。

        上述中國大陸的案例比較有可能是為了要搭便車,現在回過頭來看看發生在台灣商標搶註的案例,疑似是以商標權買賣為目的而申請商標註冊的案件,眾所周知的「藍眼淚」是馬祖近期主打的觀光項目,卻有民眾搶先申請註冊,並以此警告馬祖當地商家在未經授權下不能使用「藍眼淚」三個字為商業行為,最後,係經立委行文智慧財產局後,經商標審查人員提請評定,智慧財產局認為該商標因「藍眼淚是連江縣政府密集宣傳行銷使用的觀光著名品牌」,才註銷了有關該藍眼淚的商標。

        因此,當企業甚至是政府在決定以特定標示作為商標進行行銷、使用時,應該於公開前先提出商標的申請,否則有第三人搶先提出申請註冊後,未來在使用上就會有高度的侵權風險,縱使可以透過爭議程序對其提出撤銷,也是費時耗日,嚴重影響企業目標及政策,所以無論是要賣產品還是賣服務,在商標的攻防上,早日提出申請,防範於未然才是最好的策略。

關鍵字:搶註、商標蟑螂、阿京騰百、藍眼淚、搭便車、侵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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